陳冠霖和鄭仲茵大家都是很熟悉的,但是在孩子還沒生出來的時候,就有過節。
後來失婚女兒也是給女方養。
近日男方在個人平台上說女方,二十年了不想沉默了。
鄭仲茵最近自己一天只有三個小時的睡眠時間,之所以拼命工作,是為了為自己二十歲的女兒掙更多的錢。
當問及他的前夫時,他說,他從來沒有阻攔兩人見面,也沒有更換手機號碼。
當年確實因為一些不愉快,但是後來女方起訴了。
他最后支付75萬,直至女兒二十歲為止。
他看在他們結過婚,還有孩子的份上,想要和平分手,但他知道自己想得太簡單了。
她不斷在媒體上放出言論,可以說已經是忍無可忍的地步了。
當時他的孩子還很小,他曾考慮過將事實公之于眾,為此他曾幾次三番地顛沛流離、夜不能寐。
但她仍在不斷地說這件事,將女兒親生父親描繪得不像話,他說:我曾在這片黑暗中生活了二十年!
現在,她都二十歲了,已經有了自己的想法,他也就沒必要再忍了!
其實女方後來也說:我是個很坦蕩的人,沒有什麼好說的。
希望這件事可以早點過去!